貝小嘉
那一年的初夏來得特別的早。�
四月還沒有過去,陽光就大面積地罩下來。我所居住的這座充滿了垃圾和鮮花的城市,長滿了茁壯的刺梧桐,偶爾會看見幾只野狗四處竄動。那一年城市流行瘋狗病,我謹慎地走在大街上,非常擔心後面有狗來破壞我的屁股。�
我一直很同情我的屁股。從七歲到念大學,我的屁股平均每星期要接受一次考驗,所以它的負荷比較沉重。我的父親在一家鋼廠工作,在我的印象中,他一天的工作就是:白天在工廠揮鐵錘,晚上就在我的屁股上空揮動皮帶或者木棒。他的力量顯而易見,手臂有我的小腿粗,拳頭捏起來有碗口般大。以前學校組織我們唱歌,動不動就要唱“咱們工人有力量”,我聽了就氣不打一處來,為了我屁股的尊嚴,我就想把教歌的女教師揍一頓。但那時我膽小,不敢。後來有一次我鼓起勇氣,去問父親,我說歌裡面唱咱們工人有力量,你的力量就只表現在我的屁股上呀。結果我的屁股便立刻遭到了破壞。
其實我這人長得還不算太差勁,這是我攬鏡自照得出的結論。最讓我高興的是十六歲那年,夏天剛過,走到街上,便有許多長得豐滿的女人直往我瞄。那會兒我雖然還沒有性愛的經驗,但已經能夠真切感受到那目光的含意。但要命的是那些和我上過床的女人都說我沒有屁股,也就是說再合身的褲子穿起來臀部都是空蕩蕩的,從後面看觀感很差。我起初不信,後來專門叫人照了幾張關於我背影的全貌,便恨起父親的手來,是那雙打鐵的手摧殘了我美麗的臀部。�
那一年的春天,野花開得很燦爛。�
也不知什麼原因,一夜之間,大街小巷便有許多野狗在亂竄。城市的人們都在奇怪哪兒跑出這麼群活寶來。這些雜種四處遊蕩,它們哪兒是狗,活脫脫一匹匹全他媽是狼。有一天,我就讀的校園來了兩隻狗,這兩條雜種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交配,並且選擇的位置是在操場中間。�當時我們正在上體育課,陽光燦爛,萬里無雲。一個調皮的學生就指給我們看:嘿嘿……那兩條狗……嘿嘿……在亂搞男女關係哩……,這傢伙很有些流氓。不遠處,一公一母兩條肥碩健壯的狗正在青草地上興奮著,公狗趴在母狗的後腰上,狗身還一動一動的。花裙子的女生們立刻就開始了尖叫,男生則一臉壞笑地撿起石塊向狗扔去。它們怪叫著,尤其那母狗,一點提防都沒有,忽然遭到襲擊,便發出一連串的慘叫。立刻,整個校園便迴響著它淒厲的聲音。
公狗一步步地倒退,那母狗卻目露兇光……我不知道風從哪個方向吹來,給我們上體育課的教師是一個剛從院校畢業的大女孩,純得像一滴水,這方面的經驗不見得比我們豐富多少。她長得挺高,面目文靜而秀氣。我們最喜歡她跑步,她一跑,胸口便一顫一顫的,像藏了兩隻活潑的小白兔。面對亂成一團的學生,美貌的女體育教師紅了臉,卻又不知該如何是好。那隻母狗彷彿因為我們壞了它的好事而惱羞成怒,轉過頭向我們衝了過來……�
現在我還記得那條狗的表情,它的眼睛裡有刀子的光,奔跑的姿式健壯有力,最可怕的是它的嘴,牙齒鋒利如鋸,舌頭猩紅。我們都沒有料到這雜種會向我們撲來,全愣了,誰也沒動。
就在此時,女體育教師一聲尖叫:“媽呀”。她轉身就跑,動作象一隻兔子。
可惜在她身後的根本就不是一條狗,那完全是匹狼。兔子怎麼會跑得過狼呢?
母狗飛快地追上了女體育教師,猛地一竄,一口咬在了她微微翹起的渾圓的臀部上。一個受傷的女高音立刻響了起來,然後,鮮豔的血染紅了體育教師的運動褲。
我呆呆地看著那雜種破壞了體育教師的屁股,並且眼睜睜地讓兇手逃離現場。�
許多年後,當我在另一座城市東邊的一間小木屋裡撫摸著體育教師美麗碩大的屁股和她作愛時,心裡便產生了一種負罪感。因為當時我面對那兇惡的母狗,雙腿居然不停地篩糠。我為我的懦弱感到寒心。我真想把自己提起來,從五樓上扔出去。我之所以這樣痛恨自己,還有一個必須要指出的方面。女體育教師的身體的確很美麗,她的皮膚像碎銀一樣白皙,綢緞一樣光滑。除了臀部上那兩條月牙狀的疤痕,她的身體可以說是完美無缺。我認為完全是我的錯誤造成了對她的傷害,如果當時我能夠衝上去,上演一出英雄救美,大不了把我的屁股送到那條該死的狗嘴裡,她的身體就不會受到傷害。要命的是:誰都知道我程西鴻以前自命不凡,以勇士自居,居然在這種場合裡成了蝦爬。
�女教師當時只有二十歲,比我大三歲,她的名字是一首詩的名字,叫做丁香。
�丁香是一種美麗芬芳的花。但女教師丁香卻遠遠要比那種叫做丁香的花來得更為美麗,更為動人。後來每當我走進丁香在另一座城市的小木屋,我就要在心裡惡狠狠地罵上一句:"狗日的母狗。"
現在,十七歲的高三學生程西鴻走在大街上。陽光斜斜地照下來,空氣裡充滿了甘草的味道。是早晨八、九點鐘,我看見女人們的裙袂飄起來,在風中像一群五彩繽紛的氣球,閃著令人慌亂的光。
抬起頭,我還看見這座充滿瘋狗氣味的城市上空升起了一輪太陽。穿過大街和那些服飾耀眼的人群,沿著一條青石板路向前,我要去附近的一所師範大學。九點鐘,在這所大學開滿白色花的校門,有一個少女在等我。儘管我從十三歲開始寫作以來養成了星期天必須睡到十一點鐘的習慣,但少女是重要的,更何況那還是一個活潑的少女。她還有一個更加活潑而且帶點洋味的名字:貝小嘉。貝小嘉是我的同桌,是我們班的學習委員。
我們班那位說不上太討厭我的班主任老頭那天在晚報上看到了我的文章後就覺得我還有救。
那天上課他就撫了撫眼鏡,說:“程西鴻,你坐到前面來……”他指了指第一排。當時我正和一個叫芳兒的女同桌打得火熱。就不太識抬舉,很不情願地瞥了班主任老頭一眼,從最後一排走到了第一排。發育得很豐滿的芳兒聳了聳肩,也無可奈何。�mpanel(1);
芳兒屬於那種才氣十足的少女,隨筆寫得挺棒。那時我和她都純得可憐。有一次我和她悄悄約會,在一個公園裡。那天陽光燦爛,我和她趴在公園草坪上亂侃,說的都是些瓜子茶水之類的無聊話。後來我們累了,我就把頭枕在了芳兒的大腿上,半閉著眼睛曬太陽。我感到芳兒的大腿結實而富有彈性,柔軟度超過了床上的枕頭。我感到一縷少女的幽香突然覆蓋了我,我就伸出手,我把手蓋在了芳兒的肚子上,她的衣裙質地光滑,一絲若有若無的微熱透到了我的掌心。就這麼一個平常的動作,就讓芳兒叫了起來:�
“糟了糟了,我懷孕了……”她這樣叫。
當時我也被嚇壞了,嘴裡只是唸叨:不會吧不會吧。
當時芳兒認為只要哪個男人把手放在她的肚子上就會懷孕。後來我們冷靜下來,想到每天擠公共汽車,女人的肚子難免不會碰到男人的手,那不是每天有成千上萬個女人懷孕,這樣想著我們才放心了。但從此芳兒再不許我碰她,包括和她牽手。
學習委員貝小嘉最突出的特徵是:眼睛大,笑的時候鼻子會先皺起來。我在老師的強迫下和她成了同桌。我剛一坐下,她就把身體挪了挪。這個動作很讓我生氣。
“臭美!”我在心裡罵。一般來說,我上課都不會專心聽講,我的書包裡全是《荷馬史詩》、《泰戈爾散文詩選》,坐在後邊的時候,老師在上面講,我就偷偷地看,然後就在紙上又塗又畫。現在坐了第一排,就沒這麼隨便了,離老師太近,膽兒再大也是不敢看書的,萬一被發現,寫檢查倒是小意思,麻煩的是書要被沒收。那時我特窮,又愛看書,為著這原因,把我調到第一排的班主任老頭每天都要被我在心裡恨恨地罵。並且罵得咬牙切齒。�
於是我就聽課,或者看黑板。後來眼睛就落在了貝小嘉身上。貝小嘉聽課挺專心,她有一頭瀑布一樣的黑髮,我看著她秀氣的圓臉發神。然後就想到了一個小學生的造句:小妹妹的臉像蘋果一樣紅。有時貝小嘉發現了,臉兒微微一亮,說:看啥看。聲音很低。我就立刻把目光移到她的衣服上,看著她衣服上幾朵淡雅的小花,說:“花兒真好看。”�“你不煩我煩。”貝小嘉有些牙癢癢的說。“花兒真好看。”我繼續說。�
貝小嘉氣得要命。有一回她就用粉拳打了我的腿。
可惜我從小就不懂什麼叫憐香惜玉。我立刻抓住了她的手。當時是冬天,我的手很冰。我一抓住她的手就發現很溫暖,就捨不得放,就想用我的手去冰她(我發誓我那時的確這麼想)。
然後我就說:“哎呀,你的手好暖和。”不過聲音很小,我怕被後排的肖紅聽見,肖紅嘴很爛,我怕她亂給芳兒說。貝小嘉的臉立刻就紅得透亮,我眼睛的餘光裡她顯得很慌亂。她用力掙,但我的手關鍵時刻決不會散勁。我說:“有本事你就掙開……”我一副洋洋得意的樣子,像一匹狼面對一隻軟弱無助的被風雪裹住的羔羊。我想我那時的表情肯定很流氓。�
貝小嘉掙了幾下沒掙開,臉漲得更紅。
“程西鴻,快放開,不然我要叫了……”她無助的樣子挺可愛。�
我的心裡不知怎麼的就癢了癢,我說我不放,你有本事你就叫吧。她果然不敢叫。我就這樣捏著貝小嘉的手,後者的手的確像一個學習委員的手,只能用一個字來形容,那就是:嫩。或者:軟。老師仍然在上面講課。我一臉的春風,彷彿聽得很專心。貝小嘉更像祖國的花朵。她的紅暈已退去,她一邊聽居然還一邊不停地點頭,像秋風裡的高粱。�
後來貝小嘉告訴我,她說她這一輩子,除了她老爸和她哥哥外,我是第一個握她手的男人。
不過她的原話不是說的“握”,而是說的“撫摸”。但天地良心,我當時的確是握而不是撫摸。至於後來真的撫摸了她,或者幹得比撫摸還要出格一百倍,便是後話了。
快要下課的時候,大眼睛的學習委員忍不住了,她說:“求求你,快把我放了,別人看見……多不好……她的臉又紅了,看來女人的臉紅得的確很快,而且紅得精彩又動人。我這才意識到此刻我仍然握著貝小嘉傷心而又憂鬱的手。
“放當然可以放,但……”我的大腦裡立刻閃現了諸如“幫我做作業”“考試時讓我痛痛快快地抄?”之類的設想,但說出來的卻是:“但……你要叫我一聲程哥。”
其實貝小嘉要比我大十五天。我可能應該叫她“貝姐”才對。
貝小嘉實在是個能屈能伸的天才,她居然真的叫了個一嘴香,她脆聲聲地喊:程哥……
就是這一聲“程哥”,把我的一生都叫到了一個玫瑰色的粉紅溫暖的陷阱裡。�
後來我就放開了她的手。但貝小嘉卻不再理我。這讓我感到很無聊,覺得這四十五分鐘一節的課實在沒有意思。我就發愣般地盯住貝小嘉,後者目光平視前方,壓根兒就當沒有我這個人。課堂上正在講ABC,我一點也聽不進去,我想和貝小嘉說話。�
我看著貝小嘉的臉,窗外正好有陽光射進來,冬天的陽光很柔弱,它淡淡地貼在貝小嘉的臉上,看上去健康極了。我突然讚歎了一句,說:“貝小嘉,你好漂亮,我好想親你一下。”事實上我只是極偶然地說出了這句話,話剛出口,我便立即被自己嚇了一跳。貝小嘉立即有了反應,她紅著臉,對我說了一句:“程西鴻,你是個流氓。”這句話讓我慚愧了好幾天。但第二天她就開始和我說話了,我就更加慚愧,我想她肯定是害怕我親她才和我說話的,我就覺得自己很卑鄙。可我仍然繼續幹著更卑鄙的事。那個冬天貝小嘉真的對我很好。有一天,天氣冷得厲害,我早上忘了吃早飯,餓得快要發瘋。窗外在飄小雪,這個城市一飄雪就凍得人想把自己當做乾柴引燃。
我的同桌貝小嘉那天穿著紅風衣,但飢餓使我沒有理由再去關注美麗。那時我的口袋裡不會超過兩毛錢。�
第二節課後,我趴在課桌上望著外面的雪花,幻想它們是一塊塊餡餅。�
窗外,一個穿紅風衣的少女清清純純地跑動著,整個操場早已被雪鋪滿,枯草上彷彿搖動著十萬張白紙。大地變得透明,平時喧鬧的操場空無一人,學生們彷彿也失去了堆雪人的情趣。那個穿紅風衣的少女從校門外跑過來,穿過操場和教學樓旁邊那些旺盛的臘梅叢。她一路小跑,她的頭上,雪像一朵朵的小花,或者像一大顆一大顆的棉花糖。紅色的姿式很有力。
我覺得她非常青春。她像一團火滾過雪地,或者像一隻紅狐滑過。
風在吹,雪片更密,我彷彿聞到了一絲臘梅的香味。我看著窗外。我不知道風向哪個方向吹。
後來那隻紅風衣跑進了教室,她抖了抖雪花。�
我實在沒有想到貝小嘉的身影會這麼好看。我說學習委員一個人在雪天跑步,是早上的包子吃多了不消化吧?�貝小嘉恨了我一眼,說:“你是個寶器……”然後扔給我一個紙包,說:“給,真想撐死你……”�
我打開紙包,一個烤得黃燦燦、泛著奶油清香的麵包立刻露了出來。我差點就感動得掉了淚。但淚水並沒有流出來,那是因為我的口水已經流出來了,我狼吞虎嚥,五秒鐘之內就解決了戰鬥。當時我覺得這個女人很可怕,她怎麼會知道我餓得差點啃課桌呢。�
從那以後,我就和貝小嘉很要好。芳兒就氣得直哭。但我發誓我和她的的確確沒有什麼,儘管後來我們有了什麼,但那也就是後來的事。誰會知道自己後來會怎麼樣呢?�
貝小嘉之所以將正式成為這本書的女主角之一,我想八成是因為這個麵包。那個麵包實在太具誘惑力。後來有一天,貝小嘉要求我幫她找一個人補習英語。她知道我和師範大學的一群搞文學的哥們關係很鐵。“向天的英語不是很好嗎?”貝小嘉說。�
向天是我那幾個哥們中最有學問的一位,在師大英語系當講師。那會兒我還不敢喊他天哥,我喊向老師。我說那當然,向天是英語詩歌的研究生……我一邊吹噓向天,一邊給自己的臉上貼金。貝小嘉說她的英語不太好,想讓向天幫忙給補補。我不知道風從哪個方向吹來那會兒正是詩歌發燒得厲害的年代,向天是詩壇上叫得響的人物。我和師大那群寫詩的哥們,成天提幾瓶酒泡在向天那九平方米的狗窩。酒杯一端,就是“精神高度問題”,挺嚇人的。我很快就把這事兒給辦妥了。約的時間是星期天上午,九點鐘我和貝小嘉在師大校門碰頭,然後去向天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