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我記得有過一件這樣的事:有天我接到常德汽車站檢查所長的電話,說一早上唐司令官親自開車帶兩名衛士到了檢查站,坐也不坐一下,便站在檢查站停車檢查的公路上,不知道要做什麼。我立即趕去,只見唐生明軍服整齊地站在停車受撿的欄杆前,朝從長沙方向來的車張望。我跑過去問他有什麼事我可以代辦,請他去檢查站休息。他只搖搖手,叫我不要站在他身邊,我便去和檢查所的人談話,他們都猜不出司令官來有什麼事。不一會兒,從長沙方面開來一輛黑色小車,正準備停車受檢,他上前一看,馬上向車內的人敬了一個軍禮。之後,便把手一揚,叫檢查人員把欄杆高舉,讓汽車通過。車內的人也沒有下車,什麼手續也沒辦,就向桃源方向駛去。唐生明也立即跳上車尾隨著走了。我便打電話到桃源汽車檢查所,說司令官陪送客人經桃源時,千萬不能讓停車,要隨到隨放行。打完電話,我就等在檢查所,直等到唐開車回來。他邀我去他家,坐下之後,我才問:“剛才是送誰走?”他狠狠地吸了兩口煙才反問我:“你猜猜是送誰走?”我搖搖頭,心想許多人都說他是直腸子存不住話,怎麼今天卻把這樣一件事保密到這種程度,他見我沒有能猜出,才用得意的口吻說:“我剛才護送出境的是周恩來。”我立即問他:“是不是共產黨副主席和政治部副部長?”他連連點頭。我當時真有點驚異,一位共產黨副主席兼軍委會政治部副部長(當時周兼國民黨軍委會政治部上將副部長)打從我管轄的地區經過,我事前毫無所知,連登記一下都沒有,我怎麼向軍統局作交代?他看到我在思忖,也看出了我的心事,便告訴我,他是接到長沙朋友的電話,知道周恩來要從長沙乘車經常德、沅陵去重慶,所以親自護送他出境,還打了電話給沅陵警備司令孫常鈞,要他親自負責護送出境。他說周是他在黃埔軍校的老師,他還說他在共產黨中有不少朋友,過去共產黨在平江、瀏陽搞武裝活動時,槍支彈藥等缺少,他還送過一批,後來這些武器都被拖上了井崗山。當時有人把這件事向蔣介石告了密,他被蔣介石痛罵一頓,說他太糊塗不懂利害。他說他什麼朋友都交,也不管什麼主義不主義,只要是認為可交的朋友,便推心置腹,就是掉腦袋也不在乎。我從他家中出來,立即用加急密電向戴笠和軍統報告:說唐生明護送周恩來過境,事前不告訴我,還把他和共產黨交朋友等說了一些。戴笠可能比我更知道唐的為人,沒有給我回電,只有軍統回電指示我:“繼續注意,隨時電告。”
唐生明在用人方面真做到了: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在他手下工作的人,可以放手做事,他從不在小事上去斤斤計較,當時一些愛抓權的主管官批公文時,往往詳細具體地批上自己的意見,要部下去執行;有時則批交主管官擬具辦法呈閱後再決定。而唐生明批公文時,往往只批兩個字,如交參謀處辦的則批“參辦”,交稽查處辦的批“稽辦”,從不主動去查問批辦的事辦得如何。有時部下主動去找他彙報辦理情況,他總是說“辦好就行了!”由於他這樣對人對事,他的左右親信便鑽這一空子,常常使他上當受騙。而最使得他代人受過而深感頭痛的一件事,是常德警備司令部剛擴大為常桃(桃源)警備司令部時,按組織規定,可在桃源設立一代行司令部職權的辦事處,原任桃源縣長劉某,因在縣長任內,任意魚肉人民,被人告發而撤職。他一聽到要在桃源成立警備司令部辦事處,認為這是一個大好機會,便不惜花大本錢,在唐的左右大肆活動。唐聽了他的副官處長呂某的話,居然同意讓劉去當桃源辦事處主任。我得知這一消息,馬上趕去力爭不可再讓劉回桃源,即使要用他,也只能在第二行政專區內給他別的職務。唐聽了很多人的話,說出過一次毛病的人不會再亂來,一定會小心謹慎工作。我再勸他也不聽。最後還是發表了劉某為常桃警備司令部駐桃源辦事處主任。這個主任有許多地方比縣長職權大得多,因為抗戰時期是“軍事第一”,警備司令部根據緊急治罪法,可以先斬後奏有權能先殺人。劉某上任後,除了用種種辦法去懲治告發過他的人外,連他們家屬也不放過,直至發展到找藉口亂殺人,有一次他實行先斬後奏,一次槍決了與他不和的六個人。六條人命畢竟不是小事,反動政府再包庇,也經不住死者家屬到處去控告,連素不怕事的唐生明也感到有點麻煩。我力主馬上把劉某扣押交軍法處,自己先處理好站穩腳跟,唐還在猶豫時,得過劉好處的人,馬上把這一消息告訴了劉,他便攜老婆連夜潛逃。我一聽到這消息,只在電話中告訴了一下住在離城二十多里的唐生明,他讓我馬上去把他追回,以免唐代人受過無法作交代,他同意了。我估計,他們一定逃雲南,因一可以出國去,二是雲南在龍雲統治下不能隨便去抓人。我利用軍統關係,找到很快的汽車先趕到貴陽,劉和老婆一下車就被抓到了。唐總算鬆了一口氣,讓我把劉押解到長沙去歸案,他也自請處分。
當時在湖南負責的軍政首要,大都和唐生智、唐生明兄弟有深厚交情,不少是唐生智舊部,對唐生明自請處分根本不當一回事,因為主犯劉某已逮捕歸案了。不過當時駐在常德的二十集團軍副總司令兼洞庭湖警備總司令霍揆彰,卻早就想找岔子並調常桃警備司令部,因霍是國民黨中陳誠系統骨幹,陳和戴笠是對頭。霍認為唐與戴笠有關,特別對唐的生活作風不滿,唐又不向他低頭。看到桃源發生草營人命的事,唐自請處分竟沒有一點表示,還是照樣在常德花天酒地,他便通過陳誠等向湖南省負責人建議:既有洞庭湖警備總司令和二十四軍在這一帶駐防,常桃警備司令部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他們要求撤銷常桃警備司令部,業務併入洞庭湖警備總司令部,常德治安留一個稽查處就可以了。這也是對唐的一種處分。這一建議很快得到批准。霍揆彰本想借此機會把稽查處抓過去,派他的人來當處長,結果由於各地的稽查處和警察局一貫是由軍統人員擔任,他無法抓到手。便將稽查處改為常德軍警稽查處,仍由我任處長,不過要受洞庭湖警備總司令部的節制。
當我把這一情況向戴笠和軍統彙報後,戴笠馬上發來一急電讓我轉給唐生明,說有要事面商,希望接電後即去重慶。唐接到撤銷常桃警備司令部命令後,正感到苦悶時,得到戴笠電報,便叫我覆電,說他先回東安老家去看看母親,就跟著去重慶。結束工作,全由副官處長呂某代為辦理。
我把唐送走之後,霍揆彰表面上對我還客氣,不久,我的幾個部下因檢查難民時強行沒收一家上海難民的金條,我開始還不相信,他們竟敢如此大膽,只把他們扣押在稽查處辦公室內,沒有送到監獄。不料一夜之間,竟逃跑五個,只留一個有家眷在常德的沒有跑,洞庭湖警備總司令部和軍統局聞報,都派法官趕到常德進行調查,審訊未逃的一人,結果雖查出我未參與,但還是認為我管教部下不嚴,我便自請處分,戴笠便決定調我去重慶,改派沅陵警備司令部稽查處長黃加持接替我的工作。
我到重慶見到戴笠後被他罵了一頓,他還聽了許多不實的事,經我解釋後,才沒再罵下去。隔了幾天,我到軍統局去又見到了戴笠,他告訴我,唐生明已來渝,乃即往見。唐告我,他將有一特殊重要任務,戴笠還準備好讓我去充當他的助手,他這次談得很含糊,我只大致上估計他將去淪陷區工作,而我告訴他,已決定讓我去上饒第三戰區編練處訓練便衣混成隊,他說:“任務是一樣”,我聽不懂他說這話的含義,也不好詳細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