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陶柏康李小蘇謝黎萍黃金平

1906年

1月12日(農曆了已年12月18日)出生於江蘇省宜興縣(今宜興市)陸林(今陸平)村。

1912年(6歲)至1921年(15歲)

先後在本村初級小學官林鎮宜興縣立第三高級小學、宜興彭城中學、常州延陵公學讀書。

1922年(16歲)

春。因貧退學,返宜興。在宜興縣城勵進社小學代課。開始廣泛閱讀上海出版的報刊。參加編輯《宜興評論》。

1923年(17歲)

在勵進社小學任教。和進步師生一起參加反對腐敗的縣教育局長周聘高的鬥爭。

10月12日,在上海(時事新報·學燈》副刊發表《打破小學教科書之我見》。同日,在《民國日報·覺悟》副刊發表新詩《不敢》。

1924年(18歲)

春。應聘到宜興和橋鎮養初小學任教。

秋。到無錫唐文治先生創辦的國學專修館學習。

1925年(19歲)

春。到上海,進中華國語專科學校讀書。不久,進中華書局當校對員,並協助編輯(小朋友》週刊。

秋冬之際,受五卅運動影響,積極投入社會政治活動,由陳鐵庵介紹加入中國國民黨。不久由阮仲一、王弼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

1926年(20歲)

3月1日,正式加入創造社出版部,擔任編輯、發行工作。被稱為“創造社小夥計”。4月26日,創辦《A11》週刊,任主編。6月12日,主編出版《幻洲》週刊。10月1日,與葉靈鳳合編《幻洲》半月刊。

1927年(21歲)

2月,應郭沫若、李一氓邀請,前往南昌,擔任國民革命軍總政治部主辦的《革命軍日報》總編輯。

4月下旬,在武漢擔任國民革命軍總政治部宣傳部編纂股長。

7月,隨郭沫若到九江參加張發奎部工作。月底奉命撤回上海,繼續從事革命文化鬥爭。9月,與葉靈鳳繼續合作恢復編輯出版《幻洲》半月刊。10月,參與編輯張秋人主持的秘密刊物《工人》。

1928年(22歲)

1月1日,與葉靈鳳合編《現代小說》創刊。4月1日,創辦《戰線》週刊,任主編。5月,任中共江蘇省委宣傳部文化工作黨團(或稱文化黨組,後劃歸中共中央宣傳部領導)書記。

1929年(23歲)

6月,中共中央宣傳部設立“文化工作委員會”,擔任第一任“文委”書記。

10月,在北四川路公啡咖啡館召開黨與非黨文學界人士座談會,傳達中央對“革命文學”論爭的意見,併成立“左聯”籌備組織。

1930年(24歲)

2月中,中國自由運動大同盟成立。被選為執行委員,並任黨組書記。

3月2日,出席在中華藝大召開的中國左翼作家聯盟成立大會,並發表重要講話。任左聯黨團書記。

5月7日,陪李立三在爵祿飯店會見魯迅。

5月20日,出席中國社會科學家聯盟成立大會,並代表“文委”講話。

夏。藝術劇社、南國劇社等先後被查封。主持召開戲劇界會議,研究上海戲劇運動聯合會的前途問題,決定重新組織中國左翼劇團聯盟(後改稱左翼戲劇家聯盟)。

8月15日,社聯和左聯聯合主辦的《文化鬥爭》創刊,任主編。

秋。調中共中央主辦的《紅旗日報》,擔任上海地區總採訪。

10月,中國左翼文化總同盟(文總)在上海成立,任黨團書記。

冬。調中共中央宣傳部,分管文化出版工作。

1931年(25歲)

春。調任中共江蘇省委宣傳部部長。

5月,調中央特科工作,任情報科科長。6月,任中共中央特別工作委員會委員。至1933年5月,一直擔任中央保衛工作。

6、7月間,通過情報關係獲知向忠發被捕,即向中央報告,採取安全措施,以後又設法獲得向忠發口供,證實向已叛變。

1932年(26歲)

2、3月間,參與組織粉碎國民黨特務機關策劃的“伍豪事件”的陰謀。

1933年(27歲)

夏。奉命撤離上海進入中央蘇區:擔任蘇區中央局宣傳部副部長、部長,六屆五中全會後任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

10月,受命代表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及中國工農紅軍,和國民黨十九路軍代表談判。後任中共駐十九路軍常駐代表。11月,十九路軍發動福建事變,代表中共與福建人民政府簽訂抗日停戰四條協定。

1934年(28歲)

1月24日,在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執行委員。

6月,任贛南省委宣傳部長。

10月,奉命與何長工一起代表紅軍與國民黨廣東陳濟棠的粵軍談判,達成5項協議,為後來紅軍長征創造有利條件。

10月,參加長征,任紅軍總政治部宣傳部部長兼地方工作部部長。

1935年(29歲)

2、3月間,遵義會議後,奉命離開紅軍前往上海,設法恢復白區工作以及打通與共產國際的聯繫。

8月,與陳雲在上海會合,並先後乘船離滬,經海參崴轉赴莫斯科,向共產國際報告遵義會議和長征初期的情況。10月,在莫斯科列席少共國際代表會議。

1936年(30歲)

1月13日,奉命在莫斯科會見國民黨政府駐蘇武官鄧文儀。

2月,根據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團決定,回國參加國共談判聯絡工作。

4月,和胡愈之一起離開莫斯科回國。

5月,在香港廣泛接觸救國會在港成員陶行知、鄒韜奮、李濟深、陳銘樞、蔣光鼐,舊情報系統人員梅龔彬、胡鄂公、錢鐵如以及友好柯麟、葉挺等。並說服在香港的鄒韜奮、陶行知,由胡愈之起草告全國同胞這樣的文件,後來由鄒韜奮去上海,要沈鈞儒、章乃器簽名,即有名的章乃器、沈鈞儒、陶行知、鄒韜奮四人的《團結禦侮的幾個基本條件與最低要求》一文。同時派人去上海打聽地下黨情況。一面寫信給陳果夫望其派代表來港會晤。

7月上旬,在香港會見國民黨陳果夫、陳立夫派去的聯絡代表張衝。不久,與張衝一起經上海到南京,與國民黨代表曾養甫會面。

7月中旬,由寧抵滬,與馮雪峰會面,共同研究赴陝方案。在滬西一豪華飯店與張學良會面。

7月中、下旬,在滬會見宋慶齡、沈鈞儒等,向他們介紹中共關於建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主張,得到他們的充分理解與贊同。

8月8日,由上海經西安到達陝北保安。10日列席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彙報在莫斯科、香港、南京與國民黨談判聯絡的情況。隨後奉命到西安與張學良會面。

9月24日,攜帶《中共中央致國民黨書》、《國共兩黨抗日救國協定草案》(即八項條件),毛澤東致宋慶齡信,毛澤東致章、陶、沈、鄒信,以及周恩來致陳果夫、陳立夫的信,離開保安,經西安、南京前往上海。

10月14日,經中共中央正式任命為中共談判代表。

10月上、中旬,從西安到達上海,任中共駐上海辦事處主任。會見宋慶齡、沈鈞儒等。面交毛澤東致宋慶齡,致章乃器、陶行知、沈鈞儒、鄒韜奮的信,向他們轉達中國共產黨關於建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並與他們建立經常性聯繫。

10月19日、得悉魯迅病逝消息後,隨即向中共中央報告,根據中央指示組織葬禮活動。

11月10日,在上海滄州飯店和陳立夫舉行會談。

11月12日將與國民黨談判情況電報毛澤東等中共中央領導人;21日並報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團。

11月23日晚,國民黨下令逮捕救國會領袖沈鈞儒,章乃器。王造時,李公樸,沙千里,鄒韜奮,史良。潘漢年積極發動營救“七君子”運動。

12月中旬,根據中共中央指示,向到上海詢間西安事變內幕的張衝介紹中共中央關於和平解決西安事變的主張。

赴南京與宋美齡、宋子文會面,向他們陳述中共和張、楊和平解決西安事變的意向。同時建議,請與蔣介石、張學良關係均很好的澳籍顧問端納陪同他們前往西安。

1937年(31歲)

1、2月間,為解決西安事變善後問題,奔走於上海、南京、西安等地,繼續執行中共談判代表的使命。

春。王稼祥、賀誠候船赴蘇聯治病,親自佈置安全保衛工作。其間,還親自將方誌敏設法從獄中帶出的文章、詩詞拍攝成膠捲呈交黨中央,原件交馮雪峰保存。

3月下旬,陪同周恩來到杭州和蔣介石會談。

7月7日,陪同周恩來、博古、林伯渠到中國飯店與劉曉會面,傾聽周恩來有關上海地下黨的工作與上層統戰工作的指示。

7月呂日,安排周恩來與上層民主人士、文化界黨員幹部見面。

8月2日,與夏衍一起看望自日本返滬的郭沫若。並向郭介紹上海救亡運動情況,決定由夏衍當郭的助手。並幫助郭沫若、夏衍和國民黨聯合創辦《救亡日報》,由郭沫若任社長,夏衍任總編輯。

8月底,出任八路軍駐上海辦事處(以下簡稱“八辦”)主任。

9月25日,決定由一批愛國革命青年組成戰地服務隊到國民黨部隊工作,並由夏衍、杜國庫、錢亦石負責。

10月28日,以“八辦”名義,致函上海市各界抗敵後援會主席團成員兼籌募委員會主席杜月笙,指出:八路軍團軍費限制、缺乏防毒設備,極望後方同胞捐助。後杜月笙捐獻了1000只從荷蘭進口的防毒面具。

11月,根據中共中央指示,向各界知名人士闡述在日軍佔領上海形勢下,為保存革命力量,希望他們撤離上海。並妥善安排宋慶齡、何香凝等一批著名人士撤離上海。

12月10日,和夏衍同船撤離上海到香港。

1938年(32歲)

2月,在武漢中共長江局彙報工作。旋即返香港,與廖承志一起主持八路軍、新四軍駐港辦事處領導工作,繼續開展統戰工作,同時仍領導一部分秘密工作。

9月29日至11月6日,以地區負責人身份參加中共六屆六中(擴大)全會。會後,留中央社會部工作。

1939年(33歲)

4月涸眼疾,去香港治療,並負責瞭解敵後的情報工作。行前和社會部領導一起研究敵後情報工作問題,並就爭取、分化漢奸李士群等取得一致意見。

9月下旬,由香港抵達上海,建立上海情報工作班子,先後建立與延安、香港、重慶等地聯絡的電台。

10月,被任命為中共中央社會部副部長。主持第一線情報工作。根據中社部決定,負責組建華南情報局,並統一領導港、澳、穗等地的情報工作。

1940年(34歲)

往返於香港和上海兩地,組織指揮上海與華南敵後地區的情報工作。

1941年(33歲)

2、3月間,通過秘密交通線,將從皖南事變後突圍出來的一批重要幹部轉移到蘇北新四軍根據地。

6月,蘇德戰爭爆發前,向中央提供了“蘇德戰爭一觸即發”的戰略情報,以及日軍準備南進的情報。

12月,太平洋戰爭爆發後,工作重心移至上海。並在日本駐上海領事館取得合法身份,繼續開展情報工作。—

根據中央和南方局指示,與各方面配合,在日軍嚴密封鎖中,疏散在港的各方面人士800多名,其中包括宋慶齡、何香凝、柳亞子等。

1942年(36歲)

4月,會見李士群。李士群提供了敵偽即將對蘇北根據地進行“掃蕩”的有關軍事計劃。

1943年(37歲)

春,華中局情報委員會成立,任書記。華中局情報部成立,任華中局情報部部長,繼續領導上海、南京等敵後地區的情報工作。

4月,奉命前往敵佔區瞭解敵偽“掃蕩”、“清鄉”計劃。在南京被李士群、胡均鶴挾持與汪精衛會面。隨後即返回淮南根據地。

參加華中局整風運動,並向幹部作整風輔導報告。對揚帆受誣一案,參加審查,實事求是糾正錯案。

1945年(39歲)

2月14日,被任命為中共中央華中局委員。

4月,在延安參加黨的“七大”會議。會議期間,受到毛澤東的表揚和接見。會後留在延安,仍在中央社會部工作。‘

1946年(40歲)

3月,離瀋陽到北平。旋即奉命到南京參加中共駐南京代表團工作。

7月,陶行知逝世後,根據周恩來的指示,對正在上海的許多進步人士一一進行了解,並給以多方面的關心與照顧。

9月,根據周恩來指示,與夏衍一起離上海到香港,在港主持統一戰線及隱蔽戰線工作。

1947年(41歲)

1月16日,中共中央決定成立中共中央南京局所屬香港分局,被任命為香港分局成員。

1948年(42歲)

5月,就即將召開政治協商會議一事,和各反美反蔣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及社會知名人士交換意見。

聯繫和組織港商同大連、煙台等解放區沿海城市進行貿易往來,為解放區提供緊缺物資。

年底,在港獲悉上海李白電台被國民黨破壞,電告上海情報負責人劉人壽及部分情報幹部撤往香港。

有計劃地組織良主黨派領導人和各無黨派知名人士從上海等地轉往香港,然後由香港通過海上通道轉移到解放區,為召開新的政治協商會議做準備。先後共組織20多批,約350人,歷時一年,沒有一次失誤。

1949年(43歲)

春。參與策動國民黨政府資源委員會和上海海關兩系統的起義。參與組織國民黨中央航空公司和中國航空公司在港機構和人員的起義。

4月,應中央電召,與夏衍、許滌新同船離香港前往北平,接受接管上海的任務。

5月11日,受周恩來接見,談上海接管工作。被告知即將擔任解放後上海市副市長職務。5月12日,受毛澤東接見。當晚又出席周恩來召集的會議,討論上海工作。

5月16日,離開北平。

5月23日,到達丹陽向中共中央華東局報到,參與接管上海的準備工作。

5月27日,上海全市解放。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宣告成立。任上海市副市長。陪同陳毅市長接收上海舊政府。5月31日被任命兼任上海市軍事管制委員會秘書長。”

在此前後,黨內被任命為中共中央華東局委員、社會部部長、統戰部副部長、上海市委副書記、社會部部長、統戰部部長、市政府黨組書記等。

9月30日,當選為全國政協委員。

1950年(44歲)

1月,中共中央決定華東局與上海市委領導機構分開。任市委常委。

1月27日,華東軍政委員會成立,當選為委員。

1951年—一1953年

工作基本上沒有變動,負責市政府的日常工作,並分管政法工作。

10月16日——24日,在上海市第二屆第一次人民代表會議上,當選為副市長,市協商會議第一副主席。

11月,任市委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副書記。1951年5月兼任市政府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

1954年(48歲)

春。華東局撤銷,上海市委改組,任第三書記。

8月16日——21日,出席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當選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9月1日,赴北京出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1955年(49歲)

4月3日,在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會議期間,通過陳毅,以書面報告形式主動向中央談了自己12年前在李士群、胡均鶴挾持下會見汪精衛的經過,並說明自己長時間沒有向組織上說清楚的原因。經毛澤東批示,被以“反革命”罪名逮捕,關押在北京北郊功德林公安部看守所。4月17日,上海各大報刊公佈潘漢年被捕消息。

1960年(54歲)

3月15日,被轉移到昌平縣秦城監獄關押。

1963年(57歲)

1月9日,被最高人民法院以“內奸”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月13日,被“假釋交公安部管制”,並與董慧一起到北京南郊團河勞改農場居住。

1967年(61歲)

3月,根據“中央文革”命令被重新收監審查,從團河農場轉口秦城監獄關押。7月,患病住院,被懷疑為身患癌症,在醫院住了兩個月,仍回監獄。

1970年(64歲)

7月,根據“專案組”的建議,經中共中央批推,被重新加重處理:“永遠開除黨籍,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1975年(69歲)

5月,與董慧一起被遣送到湖南茶陵縣洣江茶場安置,作為“特殊犯人”接受管制。

1976年(70歲)

冬。多種疾病發作,住進茶陵縣茶場醫院治療。

1977年(71歲)

3月24日,獲准轉到長沙湖南省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治療。

4月14日,因多種疾病迸發,醫治無效,於晚上19點45分逝世。17日遺體火化,骨灰埋放在長沙市金盆嶺火葬場墓地。

1979年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陳雲委託長期在上海從事地下工作的劉曉收集潘漢年材料,以查清問題。

1980年

11月3日,在一次中央工作會議上討論《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決議》(草稿)時,廖承志與劉曉率先提出,潘漢年問題是個冤案,要求中央對潘漢年一案重新審查。

1981年

3月1日,陳雲致信黨中央總書記胡耀邦:“我提議中央對潘漢年一案正式予以複查。”

3月3日,中共中央決定,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複查潘漢年案件。

1982年

8月23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為潘漢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復名譽的通知》,宣佈撤銷黨內對潘漢年同志的原審查結論;為潘漢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復黨籍;追認潘漢年同志的歷史功績,公開為他恢復名譽。

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宣佈撤銷原判,宣告潘漢年無罪。

中共上海市委決定成立以王堯山為組長的潘漢年案件落實政策清理小組,對受潘漢年案件牽連的同志作全面複查平反工作。

1983年

4月15日,經中共中央批准,潘漢年和夫人董慧的骨灰從湖南長沙移到北京八寶山革命公墓安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