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13
星期四的晚上,朱瑪雅正在家裡的廚房做蘋果沙拉和肉醬意粉。門鈴響起來,她在水龍頭下面把手洗乾淨,匆匆跑去開門。
一個男人站在門外,微笑著。
她讓男人進屋裡來。
“你要喝點酒還是什麼的?”她問。
男人把她摟在懷裡,久久地吻她。
“要先去洗個澡嗎?”她問。
男人把她抱到床上,解去她衣服上的每一顆釦子。
她用手勾住他的脖子,問他:
“今天過得好嗎?”
“嗯——”男人說。
男人用舌頭去舐她的脖子,她哈哈地笑了起來。
如果日子永遠像今天這樣,那該多好?
她十七歲那一年跟馮致行相戀。那時,他比她大五年。她是中學生,他已經是大學生了,在建築系念最後一年。
那個時候,她常常埋怨他沒時間陪她。她那麼漂亮,常常有大堆男孩子奉承她。她那麼年輕,她不甘心一輩子只有一段愛情。
後來,他們分手了。他去了加拿大留學。
九年後,他們在香港重逢。
他已經是建築師,她從大學藝術系畢業之後,就在古董店裡工作。
她還是單身,他結婚了。
漫長的日子裡,她常常想起他,以為不會再見到他了。他走了,她才知道,他在她記憶裡永存。
重遇的那一刻,他又理所當然地回到她的生活裡。他們的故事還是不該完的。今天與從前,唯一的分別,是他已經結了婚。
他告訴她,他跟太太的感情並不好。
這是她最想聽到的。
她並不怪他,是她首先放棄他的。
只是,她常常恨自己,當她甘心情願只要一段愛情的時候,他已經是別人的了。
命運既然要把他們分開,何必又讓他們重遇?
有一天,她終於明白了,那是要她後悔。
帶著後悔的愛,總是特別精采的。她再不會讓他走了。
14
於曼之一個人走在路上。她約了李維揚今天晚上在“胖天使”見面。可是,她的心情糟透了。今天早上上班的時候,上司告訴她,雜誌一直在虧本,所以決定結束。她現在失業了。
來到“胖天使”,她看見那台光亮的古董點唱機放在櫃檯旁邊,原來放在那裡的一張桌子給移走了。本來狹小的酒吧,現在變得更小了。
李維揚和酒保興致勃勃的在研究那台點唱機。
看到了於曼之,他跟她介紹說:
“他是這裡的老闆顧安平。”
“謝謝你替我找到這台點唱機。而且,一九六五年這個年份實在太好了。”顧安平說。
“為什麼?”於曼之間。
“他是在這一年出生的。”李維揚說。
“原來是這樣。”
李維揚帶她到櫃檯那邊坐下來。顧安平拿著一塊揩了油的布努力的在擦那台點唱機,把它抹得光光亮亮。
於曼之覺得整件事很淒涼。這個男人永遠不知道,這台點唱機是他深深愛著的一個女孩償還給他的;而且,她行將離開這個世界了。那一台點唱機是她的悔疚。恆久地留在他身邊。點唱機制造的年份,竟巧合地是在他出生的那一年。整件事情本身不是很荒謬嗎?
荒謬得讓人想哭。
“幹嗎悶悶不樂?”李維揚問她。
“我失業了!”她嘆了一口氣。
“那總比是我失業好!”他嘻皮笑臉的說。
她生氣了:“你這個人真是自私!”
“我跟你開玩笑罷了!你現在有什麼打算?”
“我也不知道——”
“找工作困難嗎?”
“現在的經濟環境不是太好。我們這本週刊已經是辦得最好的了,還是做不下去,其他的更不用想。”
他在口袋裡掏出一個硬幣,放在她手上,說:
“去點一首歌吧!”
“點歌?”她詫異。
“明天的事,明天再想吧!”
她笑了笑:“你說得對。”
她走到那台點唱機前面,把手上的硬幣投了進去。點唱機全身的燈泡都亮了起來。她點了那首歌,玻璃罩裡的唱片翻了翻,哀怨的歌聲絲絲縷縷的飄起來:
這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既然沒有辦法,
我們接吻來分離……
她轉過身子去挨著點唱機,朝櫃檯那邊的李維揚笑了笑。
李維揚又從口袋裡掏出一個硬幣拋給她,她伸手把硬幣接住了。
她要一直點唱下去。
15
那天晚上回到家裡,於曼之打了一通電話給謝樂生。她本來想告訴他關於失業的事。
“什麼事?我明天要考試呢。現在很忙。”謝樂生在電話那一頭說。
她把想說的話又吞回去了。
他知道她失業的話,一定會叫她不如到波士頓去,反正他從來不認為她的工作重要。
“樂生,你有夢想的嗎?”她問。
“我當然有夢想。”
“我記得,你說過要當一個科學家——”
“不,現在不是了。我們這一科是很吃香的。有些畢業生專門替一些想要上市的科技公司擔任顧問,賺很多錢呢!”他雀躍地說。
他什麼時候已經把夢想改變了,她也不知道。他們曾經熱切地討論過彼此的夢想。他說過要當一個科學家、她說要一直畫畫。彈指之間,這一切已經改變了嗎?兩個人的夢想是否一樣,那並不重要。最重要是他們能夠分享各自追求夢想的那個過程。然而,她現在甚至不知道他的夢想已經改變了。還有什麼是她不知道的?
16
她寫了很多封求職信,一直也沒有迴音。別說夢想了,她連工作也找不到,租金也快付不起了。她一直對自己充滿信心,現在有點動搖了。
一天,李維揚打電話來。
“找到工作沒有?”他問。
“沒有。”她沮喪的說。
“那你一定沒錢吃飯了。”
“我可以吃麵包。”她苦笑。
“天天吃麵包也不行。這樣吧,我請你吃飯。”
“好的。什麼時候?”
“就今天晚上。”
李維揚約了於曼之在一家西班牙餐廳吃飯。
於曼之來到的時候,李維揚已經坐在那裡等她了。他頭髮有點溼,身上穿著一件圓領的棉衣,好像剛剛做完運動,身旁放著一個揹包,塞在揹包裡面的一隻棒球手套露了一角出來。
她坐下來,要了一杯西班牙酒。
“你會打棒球的嗎?”她問。
“我是大學球隊的。幾個同學現在偶而還會一起打球,大概一個月一次吧!”
“我在學校裡也有打棒球。”
“是嗎?一點都看不出來。”
“你是說我看來很斯文嗎?”
“不。喜歡運動的人,比普通人更有奮鬥心和好勝心。你看你,暫時失業已經垂頭喪氣,太不像話了。”
“你是打算請我吃飯還是想奚落我?”
“兩樣都有一點吧!”
“喔,很高興認識你的殘忍。”
“謝謝。請隨便點菜。在你還沒找到工作之前,我可以天天請你吃飯。”
於曼之沒好氣的笑了笑:
“但我不知道可以忍受你多久。”
“你有想過轉行嗎?”
“轉行?”
“或許有更適合你的工作。”
“但我喜歡畫畫。”
“沒人要你放棄畫畫,但總要先解決生活問題。我也喜歡開面包店。”
“你是認真的嗎?”
“當然了。如果到時你還找不到工作,我可以天天請你吃麵包。”
“你真是黑心!”
“你明天有空嗎?”
“幹什麼?”
“我帶你去一個地方。”
“去哪裡?”
“一個很漂亮的地方。”
第二天,李維揚帶著於曼之來到一家油畫店。
油畫店很大,除了油畫之外,還有一些雕塑和陶器。
“這兒好漂亮!”於曼之悄悄跟李維揚說。
一個女人從店裡的後花園走出來。女人有一張很精緻的臉,膚色很潔白。小小個子的她,踏著一雙平底鞋,穿著一襲寬鬆的連衣裙,肚子微微隆起。
“你們來了——”女人說。
“孩子什麼時候出生?”李維揚摸摸女人的肚子說。
“還有六個月呢——”女人幸福地看看自己的肚子。
“這是我跟你提過的於曼之,這是羅貝利。”李維揚為她們介紹。
“維揚說你是念藝術系的。”羅貝利說。
“嗯,是的。”
“貝利正想找一個店長——”李維揚說。
“舊的店長剛好辭職了。”羅貝利補充說。
於曼之馬上明白過來,朝李維揚笑了笑。
“你有興趣做這份工作嗎?我需要一個喜歡油畫和對油畫有認識的人。”
“我可以勝任得來嗎?”於曼之問。
“維揚從來不推薦任何人的,我相信他的眼光。”羅貝利微笑說。
“我好喜歡這裡。”於曼之說。
“那就好了,你什麼時候可以上班?”羅貝利問。
“明天就可以。”於曼之說。
“後天吧!”李維揚說。
從油畫店出來,於曼之問李維揚:
“為什麼要隔一天?我明天也可以啊!”
“明天我帶你去打棒球。”
“打棒球?”
“你不是說自己會打棒球的嗎?”
“你以為我說謊嗎?”
“那就好了。”
“但為什麼要不上班而去打棒球?”
“接受新工作之前,我要訓練一下你的奮鬥心。而訓練你奮鬥心最好的方法,就是挫敗一下你。”
於曼之哈哈笑了起來:
“你怎知道不會是我挫敗你,我可是校隊裡最出鍇的擊球手了。”
“那倒要見識見識。”
於曼之忽然湊近李維揚,問他:
“羅貝利是你的舊情人嗎?”
“我沒有你想像的那麼多舊情人。貝利和她丈夫都是我的好朋友。油畫店是他們兩夫婦的。”
“那為什麼不見她丈夫?”
“他常常要到外國去買畫。他是一個很好的人。”
“不管怎樣,謝謝你給我介紹工作。希望有一天可以擁有自己的油畫店,賣自己喜歡的油畫和自己畫的畫。”
“那我的麵包店就開在你的油書店旁邊吧!”李維揚笑笑說。
“對,如果我的畫賣不出去,只好去你那裡吃麵包。”
“那把鑰匙,你一直保存著的吧?”於曼之忽然問李維揚。
“什麼鑰匙?”李維揚問。
“日記的鑰匙。”
“對了,你並沒有把鑰匙給我。”
“王央妮說,日記的鑰匙,總共有兩把,一把在她那裡,一把在你那裡。”
“是嗎?我沒有印象。也許已遺失了。”
“這是你們之間的盟約。你不是應該一直保存著那把鑰匙的嗎?”
“當愛情已經消逝,盟約還有值得保存的價值嗎?”他反過來問她。
“當你不愛一個女人,你的盟約便不算數嗎?”
“那當然了。”
“太過分了。”於曼之忍不住批評。
李維揚笑了笑:
“女人總是希望,她不愛那個男人,但那個男人永遠會履行當天對她的承諾。當愛情已經不存在,我們有什麼資格要求對方繼續履行諾言?”
“那是一種約定啊!”
“是愚蠢的約定。”
“你怎知道沒有這種人?”
“除非是其中一方仍然愛著對方吧!”
“愛情並不是你所想的那麼短暫的。”她說。
電話鈴響起,是李維揚的媽媽打來的。
“媽媽,不用了,這種事我自己有主意。不去,我不去。我現在很忙,遲些再談吧!”他匆忙掛上電話。
“什麼事?”她好奇的問。
“我媽媽常常要我去相親,她說有一個女孩子要介紹給我。”
她笑了起來:“那你為什麼不去?”
“看來一定是個醜八怪。”
她格格地笑:“對方也可能這樣想!你去吧,我陪你一起去!”
“別笑了,我明天會好好的挫敗你。”李維揚笑笑說。
“是嗎?我們走著瞧吧!”她揚了揚眉毛。
17
那天黃昏的時候,於曼之來到海邊的公園。李維揚坐在石階上等她。他穿著一件灰色圓領棉衣,球棒和手套放在一旁,手上拿著一個棒球。
看到了她,他臉上流露燦爛的笑容。
他在開始時投出的幾個球,她都接不到。他取笑她,她扁起嘴巴為自己辯護。
“我只是太久沒有練習罷了。”
後來,她終於意態優美的擊中了他投出的一個好球。她扔下球棒,在草地上興奮地跑了一圈。
“很高興你在天黑之前終於擊中了球。”他說。
他把手上的棒球拋給她:“給你!”
“給我幹什麼?”她問。
“你拿著這個棒球,將來可以到我的麵包店免費換麵包。”
“可以換多少個?”
“能吃多少,就換多少。”
“那麼可以用多久?”
“這是永遠通用的。”
“這算不算也是一個愚蠢的約定?”她把棒球拋到半空,又用手接住了。
從那天以後,他們每個星期天下午都會來打棒球。就只有他們兩個。他打得比她好。他喜歡看到她擊不中球時扁起嘴巴的樣子。擊中的時候,她又會天真爛漫的一邊在草地上亂跑一邊大笑。
有時候,當太陽下山了,他們會朝相反的方向躺在草地上看天空,彼此的頭頂幾乎抵住對方的頭頂。
在他生命中,從來沒有一個女人帶給他那麼多的歡樂。
他從小就是個沉默的人。他有一個沉默的父親和一個老是愛向孩子抱怨丈夫的母親。在他們身上,他只能看到早已經在歲月裡消逝的愛情。
他喜歡一個人躲起來想事情。當他還是小學生的時候,老師就曾經說:
“李維揚長大之後會是哲學家。”
這個故事,他常常當成笑話說給他以前的女朋友聽。他談過好幾段戀愛,每一次,都是別人愛他多一點。五年多之前,他和一個愛看偵探小說的女孩子談戀愛。一天,她拿著一本暗紅色格子絨布封面的日記簿跟他說:
“我們一起寫一本日記好嗎?將來可以留作回憶。”
他雖然從來沒有寫日記的習慣,還是答應了。對於女孩的舉動,他不覺得奇怪。女人總是希望她每一段愛情都有一份紀念品留下來,也許是一枚戒指,也許是一個音樂盒,也許是一張唱片。
可是,當他看到了女孩每天想些什麼,他日漸發覺,他和她的距離竟是如此遙遠。他們各自有自己的世界。當大家那麼赤裸地剖白心事,反而更知道彼此並不是對方所期待的人。
那時候,是她提出要寫日記,讓日記成為回憶的一部分。今天,要把日記還給他的,偏偏又是她。
當愛情已經消逝,那份紀念品也就變得可有可無,甚至成為負擔。
拿到那本日記之後,他並沒有再看一次,他忘記了自己也曾經擁有日記的鑰匙。然而,日記的其中一頁鬆了,他於是抽出來看。那是關於酒保和那個女孩的。
就在重遇那本日記後不久,他便收到女孩從波士頓寫來的信。她患了胰臟癌,生命的日子不會太長了。她懇求他去見她一面,她有些東西想要交給他。他本來不一定要去,但他去了。他從來沒有看不起那個女孩。
在他重遇那本日記時,女孩和酒保的故事剛好繼續,而且已經有了結局。人生有時候的確很荒謬。
他打從心底同情那個女孩,也因此,他提早一點離開波士頓,他不願意看到她衰竭的容貌。
老師猜錯了。長大之後,他並沒有成為哲學家。他的工作很辛苦,差不多每天工作十二小時。當他拖著疲累的身軀回家,他看到床邊有一扇窗子。從窗子看出去,可以看到他夢想中的那家麵包店。現在,他的窗子外面,又闖進了一個女孩子。她拿著他跟舊情人一起寫的日記,飄進他的生命裡,她傻氣而聰慧,帶給他許多快樂。
可惜,她已經有一個她愛的人了。
他要把自己對她的感情藏得深些不至於讓她發現。